一、鄭州經濟適用房申請條件 1、具有本市市區建成區城市戶口3年以上。 2、家庭人均月收入低于城鎮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標準的4倍,全部收入低于650x4=2600。 3、無住房或者家庭人均住房建筑面積不足20平方米。 4、市人民政府規定的其他條件。 5、除此之外單身人員申請經濟適用房,應當符合前款規定條件外,年齡應滿28周歲。 二、鄭州申請經濟適用房需要的六證 1 申請表、2 戶口本、 3 身份證。 4 婚姻狀況證明、5 月收入證明、 6 住房證明。 三、鄭州經濟適用房申請步驟 1、到街道辦事處免費領取經濟適用房申請表。 2、帶上上圖6類相關證件到轄區街道辦事處或鄉、鎮政府進行申請。 3、街道辦事處或鄉、鎮政府應自受理申請日起,通過入戶調查、鄰里訪問等方式進行核實。然后將調查情況和初審意見,在社區公示。無異議后,送報區民政部門。 4、區民政部門收到有關資料后,出具是否符合條件的審核意見,并送區房管部門。區房管部門提出復審意見后報送鄭州市經適房建設管理機構。 5、鄭州市經適房建設管理機構審核后,將情況在鄭州市房地產信息網上予以公示。 最后公示無異議的,可以領取《鄭州市經濟適用住房購房資格證》。因為每次審核前都有為期10日的調查,其間還有公示兩次,每次也為10天,所以整個申購時間算下來,最慢也就60天。 |